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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2-04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1月21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通政发〔2020〕4号),对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单晓鸣为组长,市统计局、政法委、发改委、公安局等23个部门组成的南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通知》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我市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将为制定和完善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人口增长、人口流动、人口老龄化等人口变动趋势,将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口素质提升提供信息支撑;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人力资源供需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等信息,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决策保障。

《通知》强调,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动员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时间节点多。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通知》对普查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切实提高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认识站位。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二是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普查机构既要强化组织领导,又要强化部门协同,同时要做好基础保障和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普查机构上下级之间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全力以赴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三是切实保障普查数据质量。普查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料共享,在坚持依法普查的基础上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同时要建立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