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财务报销审批程序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8-06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统计局财务报销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切实增强财务报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现对局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经办人填写支付凭证,备齐附件。

经办人须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差旅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会议(培训)费、设备及用品购置费、公务用车费、劳务费、邮电水电费等不同类别费用报销要求,备齐附件材料。经办人须对支付凭证和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报销凭证上签字认可。

二、处室负责人证明、签字。

处室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支付凭证和相关附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报销凭证上签字证明。

三、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分管领导须认真审核支付凭证和附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报销凭证上签批。

四、财务负责人审核,盖章。

财务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支付凭证和附件,对其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报销凭证上盖章确认。

五、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大额支出须经主要负责人签批)。

分管财务领导对所有支付凭证和附件进行签批。

六、现金会计支付。

现金会计填写费用报销封面,负责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正式结报手续。

以上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