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10: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统计改革发展大局,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全省依法治省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与统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考核。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将统计造假案件查处情况列入南通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减分事项,实行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将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把依法统计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按季度填写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组织县(市)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承诺书》,组织新增“四上”企业签订《统计守法诚信承诺书》。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责任明确、分级实施、管在日常的原则,多维度构建统计法治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统计数据质量领导责任机制、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统计数据质量风险防控办法以及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工作闭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将统计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纳入全市统计系统“能力本领提升年活动五三行动”方案,建立执法队伍管理正向激励机制,将统计执法证持证情况列入年度处室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登记清理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法规文件立改废相关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法律顾问提供法治服务,年内就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等加强咨询沟通,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源头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南通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由局党组集体作出决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落实《南通市统计局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局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界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处室部门的工作职责、项目开发流程、各环节廉政防范措施、项目长效使用保障等执行情况,加强跟踪检查和纪律审查,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与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三级四同”要求,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对照35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统计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做好沟通对接、信息维护、政务服务等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年初制定年度全市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为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提供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内组织开展省局下达的两批共计430家单位(项目)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对通州、启东、如皋6个乡镇120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省依法行政工作平台和省市场监管平台;联合市税务局对15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全市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质量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就贯彻落实作批示,以自查抽查相结合方式,对2017年以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入库退库、统计执法规范化和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执法检查企业信用审查、市级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在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中,充分发挥统计的跟踪监测、分析评审作用,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新形势、新特点,准确摸清经济发展周期的调整、当前政策的趋势性变化,更好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特别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立统计联网直报单位日报监测制度,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进行监测,加强GDP、投资、工业等主要经济指标动态跟踪,科学预判经济运行形势,及时制定稳定经济运行、推动经济复苏可行性措施,增强了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确保经济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节假日值班、舆情监控、网络巡查等工作。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期间24小时有人在岗、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治。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未发生统计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南通市政府办“两周内更新信息10条”的标准,主动公开更新信息,按时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通过市长信箱、部门信箱、数据咨询等板块,归纳整理群众来信办件,妥善处理,悉心答复,积极解疑释惑,扎实做好部门信箱、市长信箱、依申请公开和提案议案的答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截止目前,共计答复部门信箱信件158件,市长信箱转办件1件,依申请公开件20件,市域治理现代化办件2件,12345平台办件1件,协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本局各处室、农调队、调查局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必要性负责,执法监督处对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局办公室对拟公开政务信息的保密性进行审查,指定专员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记录,从程序上对信息的报送和发布进行层层把关。紧跟省、市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对统计部门实施的行政奖励、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知识库管理系统中进行关键词和相似问法维护,解决政务服务平台“搜不到、搜不全、搜不准、搜不快”等用户体验感不强问题,提升统计服务满意度。设立并在官网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

(八)打造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入贯彻中央《监督意见》、和省《实施意见》要求,将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调查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大数据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促进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重要内容。以统计元数据库建设为贯穿和基础,以提质增效、利民利企、为领导决策提供更优质服务为目标,以畅通专业处室业务处理、拓展统计数据展示平台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监测、先进制造业集群监测和统计数据质量跟踪为五大载体模块,开展全市统计系统数字化转型工作。在“南通百通”APP增设南通统计数据模块,完成统计展示指标选取、后台端口打通等工作;在“政务协同”APP增设重点监测数据模块,通过“政务协同-辅助决策”端口,完成监测数据模块的开发工作。组建跨专业技术小组,以工业数据为试点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跟踪模块,快速汇总各板块各调查周期的数据质量情况;以贸外数据上报及落地工作为试点,引入数据机器人技术,实现统计数据数字化管理目标。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南通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听取省局有关统计法治文件、统计法治会议精神汇报,及时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初召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主持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年内定期听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督导检查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年底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述安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等重要文件内容列入年度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引导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在系统内外掀起统计法治学习宣传的热潮。全年局党组集中研究法治工作7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法治文件和法律法规8次。

三、存在不足和产生原因

(一)存在问题。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学习传达的深度还不够,对相关文件的学习还停留在表面,对文件精神的领会还没有走深走透。二是统计执法力量略显不足。目前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中,有些人员已经调离统计岗位,今年国家未组织新的执法考试,个别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仍然偏少,执法力量略显不足。三是统计法治宣传仍有上升空间。统计法治宣传还流于传统方式方法,整体社会效果还不明显。

(二)原因分析。一是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满足于会议开过了、文件传达了,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拖一拖,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系统性不强。二是部分地区长期受“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束缚,对统计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动贯彻中央文件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统计基层基础仍有待进一步夯实,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共享共赢的大统计工作格局的步伐上还需进一步加快。

四、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们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数据质量、统计能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服务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是推进统计法治学习。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逢会必学法的原则,将学习贯彻文件通知、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为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重点学习的内容。

二是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强化市、县两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纵向联动,调配使用本地区执法力量,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做好省局转交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加强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警示作用,严格实施统计信用信息公示。

三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执法力量,鼓励统计业务骨干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落实各项鼓励措施切实提高参考率和通过率。配齐配强法治专业处室人员,充分运用好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精通业务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统计执法队伍。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深刻领悟,严格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一步提高全市上下各级领导和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守统计法律底线红线。积极组织参与省、市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及普法宣传活动。

 

 

                            南通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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