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南通市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总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提升统计服务效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高效履职。持续推进党委政府学习传达,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20次会议、十六届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听取依法治统相关工作汇报。将统计造假案件查处情况列入南通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减分事项,实行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将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把依法统计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夯实“5+3”制度格局,贯彻落实“五位一体”的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和案件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审三项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集风险分级管控、提醒谈话、即时通报、线索移交为一体的数据质量预警监测机制,启用“红黄绿”三色预警,实行等级赋分,分级处置。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法律顾问提供法治服务,年内就有关文件的制发等加强咨询沟通,保证法律顾问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源头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依法落实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南通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落实《南通市统计局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跟踪检查和纪律审查,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三级四同”要求,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对照35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统计门户网站公开,及时做好沟通对接、信息维护、政务服务等工作。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年初制定年度全市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为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提供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如皋25家经普单位进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海门30家“四上”企业进行“双随机”常规执法检查,其中3家企业进行责令改正。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市、县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延续、申报工作,发挥“红名单”正向激励作用。
(五)加快形成监督合力。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与市审计局配合落实《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与市纪委建立部门间例会制,不定期进行座谈交流,研究制定信息互通、问题线索移交、重大问题通报研判等工作机制。选派统计干部加入省委巡察,扎实做好市委巡察有关法治方面材料提供、业务解答、整改落实等工作。
(六)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在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中,充分发挥统计的跟踪监测、分析评审作用,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新形势、新特点,准确摸清经济发展周期的调整、当前政策的趋势性变化,更好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节假日值班、舆情监测、网络巡查等工作。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全年共150人次参与了8次值班工作,确保值班、值网未出现任何突发情况和安全事故。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024年全市未发生统计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南通市政府办要求,主动公开更新信息,按时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通过市长信箱、部门信箱、数据咨询等板块,归纳整理群众来信办件,妥善处理,悉心答复,积极解疑释惑,扎实做好部门信箱、市长信箱、依申请公开和议案提案的答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
(八)持续强化法治宣传。创建法治建设“3+”模式项目,在全市第一届“法惠民安·治在江海”项目评选中获选为精品样板项目。推选与海安联合制作的《依法统计“数”关你我》法治微动漫,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法润江海”融媒体作品大赛。购买新修改统计法单行本200余册,在市委常委会上向各地各部门以及统计机构发放。面向统计业务人员编印对外提供资料、数据信息发布等有关法律依据读本。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南通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听取有关省局统计法治会议、文件精神汇报,及时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初召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主持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年内定期听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督导检查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年底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述安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等重要文件内容列入年度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引导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在系统内外掀起统计法治学习宣传的热潮。全年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5次,集中研究法治工作3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不足。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学习传达的深度还不够,对相关文件的学习还停留在表面,对文件精神的领会还没有走深走透。二是统计执法力量略显不足。目前全市统计执法人员中,有些人员已经调离统计岗位,个别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仍然偏少,执法力量略显不足。三是统计法治宣传仍有上升空间。统计法治宣传还流于传统方式方法,无法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兴趣。
(二)原因分析。一是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满足于会议开过了、文件传达了,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拖一拖,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系统性不强。二是部分地区长期受“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束缚,对统计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动贯彻中央文件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统计法治宣传大多采用传统媒体和宣传活动等方式,缺乏创新和吸引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们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统计能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服务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是落实督察整改工作。针对本轮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反馈意见,梳理对照检视问题,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逢会必学法”的原则,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督促全市各级统计机构组织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三是提升统计执法能力。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统计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担当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发挥统计执法检查的监督、规范、保障作用。
四是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强化市、县两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纵向联动,调配使用本地区执法力量,形成合力。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统计专业条线与执法监督机构相互配合,持续实施数据质量监测预警,合力防治统计造假。
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以新修改统计法为重点,全方位多层面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上下各级领导、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坚守统计法律底线红线。
南通市统计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