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委托服务的通告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3-14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公开比选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委托服务的通告

为充分高效利用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资源,加强对全市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实况、布局特色、经济效益以及未来走向的分析研究,南通市统计局、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委托服务

二、课题选题方向

1.南通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2.南通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研究

3.科技创新对南通经济发展影响研究

4.南通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研究

5.南通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及就业贡献研究

6.平台经济对南通居民消费影响研究

7.南通投入与产出效益研究

8.南通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9.南通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10.南通绿色产业发展研究

11.新质生产力视角下南通打造中国近代工业名城路径研究

12.南通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研究

13.南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4.南通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状况研究

15.南通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6.南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研究

17.南通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研究

18.南通第二、三产业单位就业人员状况研究

19.南通银发经济发展研究

20.南通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三、项目申请单位及资质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政府部门、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公开比选管理办法》(见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四、项目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 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于2025年3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t85098889@163.com,邮件命名“南通市五经普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姓名”,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南通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2. 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完整密封后提交。

3. 课题研究成果应在《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公开比选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时限内提交。

联系人:赵毅炜;联系电话:0513-85215765;联系地址:南通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617西),邮政编码:226000。

附件:1.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公开比选管理办法

2.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

                                                 南通市统计局

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通告》具体内容及《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公开比选管理办法》《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请书》详细内容请登录南通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查阅(http://tjj.nantong.gov.cn/)。


附件1

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

公开比选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全面挖掘经济普查数据资源,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社会公众服务,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决定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组织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以下简称“市五经普课题”)研究工作。为做好此次课题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

第一条 市五经普课题研究工作,在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南通市经普办负责研究课题的组织实施,包括研究课题的选题、公开比选、评审、研究、结题以及日常管理。

第二条 市经普办设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经济普查资料开发专家组,负责研究课题的选题、技术支持、评审、鉴定和其他相关咨询工作。

二、课题选题

第三条 市五经普课题研究方向,由市经普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决策需要,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难点等问题,经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讨论确定。

第四条 课题申报单位须按照市经普办给定的研究方向进行选题,并结合实际开展细化研究。

三、课题评审

第五条 市五经普课题研究公开比选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采取在南通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比选公告、相关单位组织申报、专家组集体评议、综合评审、结果立项的程序进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第六条 课题公开比选面向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政府部门、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此次公开比选不面向个人。  

(一)有较好的与申请内容有关的研究基础。

(二)具备按时完成研究课题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

(三)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四)课题负责人应持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力和成果,对南通市市情比较熟悉,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研究。

(五)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第七条 课题申报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申报课题方向,如实填写申请书,按公开比选公告时间要求报南通市经普办。每个单位可以成立不超过2个课题组,每个课题组可以申报不超过2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第八条 市经普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及课题中选单位,每个单位中选课题不超过2个,每个课题组原则上只可中选1个课题,并在南通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结果公告。

第九条 中选结果公示期满后,市经普办应及时与中选单位签署承担课题研究协议书。

四、资料提供

第十条 市经普办将向课题承担单位提供与课题相关的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汇总资料和市经普办编印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在研究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其他数据资料,由中选单位自行收集,市经普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 市经普办提供的所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中选的经济普查课题研究,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中选单位及其人员对获得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五、课题管理

第十三条 中选单位应将课题纳入所在单位课题研究计划,切实保证研究课题的实施。

第十四条 课题负责人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市经普办。

第十五条 市经普办指定专人与研究课题负责人联络,掌握课题的研究进度,必要时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确需延期的,课题承接单位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报市经普办审批。

第十六条 市经普办将组织专题研讨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报市经普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一)变更课题负责人;

(二)改变成果形式;

(三)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四)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五)中止或终止课题。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市经普办撤销课题。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二)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或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三)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四)以过去的或其他课题的研究成果代替本课题成果;

(五)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六)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七)未充分利用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

(八)研究成果未通过初步审查。

六、成果管理

第十九条 课题负责人应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课题的初步研究成果,提交市经普办进行初审,通过初步审查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条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于2025年9月底前将研究成果(不少于1.5万字)、成果摘要(0.4万字左右)、查重报告等电子版报市经普办。

第二十一条 2025年10月底前,市经普办邀请相关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查重率低于10%且鉴定合格的课题准予结项。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单位及其人员研究过程中使用的普查数据及报告等全部项目成果的使用权、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市经普办所有,研究报告经评审后编入《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汇编》。未经市经普办同意,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工作成果或普查数据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二十三条 市经普办有权对研究成果进行压缩、提炼和改编。

七、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每项课题委托费用最高限价2万元整(含税费),课题研究经费不足部分,由中选单位自行解决。

第二十五条 课题研究经费应直接用于从事课题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论证咨询、资料印刷等方面支出,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课题经费的使用。

八、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在执行期间,如有必要,可由市经普办进行修订,或以“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下发。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经普办负责解释。

附件2:

编号

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研究课题申请书

课题名称

申请单位

课 题 负 责 人

填表日期

南 通 市 统 计 局

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人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本课题获准立项,本人承诺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将遵守委托单位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成果。南通市统计局、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课题的所有观点、数据和资料。

申 请 人(签字):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申请书》前,请详细阅读《关于公开比选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委托服务的通告》和本说明。

二、编号由招标单位填写。

三、申请书自行在网上下载,书面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南通市经普办。

四、本申请书一经批准即行生效,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某些条款,须经委托单位批准。

五、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概不退还。

一、申报理由(单位情况、团队情况、研究经验等)

二、课题研究主要内容、研究途径和方法

1.课题研究主要内容

2.研究途径和方法

3.主要思路及框架

三、进度计划(开题报告、初稿提交、最终成果提交等时间安排)

四、完成日期和预期成果

1.完成日期

2.中期评审日期:

3.结题评审日期

4.提交成果方式(统一要求):

(1)中期工作进度报告1份;

(2)研究报告全本:纸质6份,电子版(Word版)1份;

(3)研究报告简写本(4000字以内):纸质 6份,电子版(Word版)1份;

五、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计划开支项目

金 额

1

……

2

……

3

……

……

合 计

六、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

1.课题负责人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承担任务

手机

电子邮件

2.课题联系人

姓名

单位

手机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邮编

3.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承担任务

关于公开比选南通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务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