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5-08 10:43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本局各处室,农调队,调查局,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经发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

  现将《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南通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

 

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完善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推进全市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紧扣统计改革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一)完善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举办一期乡镇(街道、园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依法治统主体责任。研究建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加快建立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统计机构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

  (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着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四)推进统计信用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公示相关信息。依照市信用建设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及时将统计诚信和失信信息纳入全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促进统计信用信息在部门间的共享应用。开展诚信统计“红榜”单位评选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坚持正面引导,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拓展统计普法新渠道,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五)推进统计“七五”普法落实。今年是“七五”普法的重要之年,各地要紧紧围绕“依法统计”这个主题,科学制定具有部门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宣传的内容和方案,确定目标和重点,明确职责、要求和保障措施,做到及时部署、层层指导、加强监督,确保统计“七五”普法有效落实。

  (六)强化专业依法统计法治宣传。市县统计局各专业处组织开展的各项专业会议、专业培训,要在议程安排专门时间,以播放统计法治宣传片、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进行统计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识意识。

  (七)利用重要时点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各专业在统计行政执法、统计行政指导、统计工作调研时开展统计普法活动,融普法教育于统计执法全过程。

  (八)创新统计普法活动方式。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年度普法宣传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统计普法工作上的补充作用。上半年市局与司法局联合印发一期《南通崇法》报纸,扩大统计法治宣传面。

  三、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九)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业、投资、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等重点领域,选择统计基础薄弱、数据波动较大、法治保障不力的地区,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定期对各地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消除各辖区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空白现象。

  (十)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和统计执法人员信息库,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抽查的范围、方式、抽查频次等内容予以明确,对检查的程序、内容、方法、公示等进行规范。

  (十一)推广统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推行统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范全市适用统计行政处罚建议程序的适用条件、适用流程、操作规范等。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提升执法效率,实现惩教结合的法治宣传效果。

  (十二)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对于统计数据造假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对上级转交案件,认真做好核查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

  四、强化统计法制基础,努力提升执法效能

  (十三)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适应“五证合一”商事改革下的统计工作新情况,深化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实行分类精准告知,完善告知内容,做好新版本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全面送达,确保告知对象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调查行为,进一步增强调查单位配合政府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十四)开展统计执法规范化培训。着眼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邀请专家围绕统计行政执法要点、重点、难点,就如何执法、执法技巧、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系统培训。

  (十五)开展行政执法后效能评估。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案件查处流程和操作规程,促使统计执法人员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十六)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机制,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在考核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