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4:56 累计次数: 字体:[ ]

负责组织实施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制度;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考核监测;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监测及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指导部门能源生产消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和管理全市及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牵头探索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指导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统一管理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数据;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