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其他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承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事务;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监督涉外调查活动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