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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存在问题亟需关注
——上半年南通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简析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8-25 字体:[ ]

今年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恢复,文化市场逐渐回暖,文化消费潜力持续释放,文化企业生产经营逐步向好,呈现单位数增加、产业结构优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等亮点。

一、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向好

(一)文化产业单位结构进一步优化。2021年二季度末,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820家,比一季度末增加43家。分产业看,服务业、批零业贡献比较突出,单位数分别为388家、124家,分别比一季度末增加40家、2家,二者单位数合计占全部规上单位数比重为62.4%,比一季度末提高2个百分点。制造业单位数308家,比一季度末减少1家,占规上单位数比重37.6%。

                           表1:上半年全市文化产业规上单位数和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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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态势较好。上半年,全市规上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62.6亿元,同比增长36.7%。分产业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分别增长35.1%、24.4%和49.8%。分大类看,文化产业九大类营业收入“8升1降”。除文化投资运营大类以外,其余8个大类均实现两位数增幅,其中,文化传播渠道和文化装备生产2个大类营业收入增幅均在50%以上。单位数最多的两大类是内容创作生产类和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类,分别为245家和159家,合计占比49.3%。这两大类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应交增值税几项指标所占比重分别达到52.4%、55.3%、69.9%和57.8%,撑起全市文化产业的半壁江山。

(三)文化新业态引领行业发展。与互联网、数字经济密切联系的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上半年,文化新业态特征较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中,我市规上单位54家,覆盖其中8个小类,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增长88.7%。其中,应用软件开发、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两个行业小类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00.2% 和186.6%。54家规上文化企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4605人,同比增长233%,文化新业态人员集聚趋势凸显。文化新业态成为引领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文化产业发展需关注的问题

上半年全市文化产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但在宏观发展和微观生产经营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着力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全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地区发展不均衡。从单位新增来看,二季度末,全市规上单位比2020年快报数净增35家,其中,海门、如东、如皋分别净增16家、15家、8家,为全市单位增加贡献了主要力量;苏锡通、通州、启东、海安分别减少2家、2家、1家、1家。从营业收入看,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为开发区和通州区,同比分别增长84.7%和43.3%;增幅较低的为崇川区和通州湾,同比分别增长10.1%和5.9%。从营业利润看,开发区营业利润由负转正,由去年上半年的-5976万元增长到今年上半年的16.7亿元;通州和如皋分别下降51.4%和14.2%。

                      表2:上半年南通市分地区规上文化产业单位数及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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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业态发展仍显不足。与“互联网+”、数字经济密切联系的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虽然较好,但新业态尚处于起步阶段,体量偏小。上半年,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54家规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占规上营业收入比重仅7.6%,远低于全国(33.5%)、全省(23.8%)平均水平。

(三)单体规模亟需壮大。我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以小微企业为主。上半年,全市820家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中,大型、中型和小微企业数分别为8家,74家和738家,占比分别为1%、9%和90%,龙头型、领军型企业数量偏少,小微企业占比较高。上半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单位仅55家,比上年同期减少4家,其中,工业、批零业、服务业分别为41家、9家、5家。

三、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引导各地找准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打造各地文化品牌。同时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发展较好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各地区文化产业共同繁荣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带动区域各版块协同发展。

二是升级业态,大力发展新业态。随着移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的生态与业态逐步改变,平台经济、分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概念与实践层出不穷,基于数字经济的文化新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一方面要加大文化新业态相关的项目招引,以大项目引领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快数字化产业园区建设,借助科技发展和业态创新,培育数字创意、动漫游戏、网络娱乐、数字阅读、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产业,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业态,走集聚发展道路。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文化领军企业。立足市情、县(区)情,重点关注制造业龙头企业,加强跟踪调研,针对其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并解决困难,保证龙头企业持续健康运营,充分发挥制造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和带动效应。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企业,对市场前景好、上下游带动作用强的文化制造业企业,加强培育和引进力度,提供相关产业链配套和政策环境支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文化制造业做大做强。

四是强化动态监测,加强规上单位培育。对符合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的投资项目要重点跟踪,在项目前期规划、审批、立项、融资等方面给予服务指导和支持;对已开工项目加强调研,进行“一对一”的重点跟踪服务,促进其增资扩产、转化达产,早日进入文化产业规上单位库。对于各县(市)区板块,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各地培育规上单位的积极性。同时要大力引导大个体或文化产业单位实现“个转企”和“小上规”,要在税收优惠减免等相关政策上做好协调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