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数据发布 > 统计分析

弘扬传统文化 助力非遗传承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6-06 字体:[ ]

南通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深入了解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情况,我们对文化主管部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开展了专项调研,同时向75位居民发放了调研问卷,旨在从不同层面反映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需求,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撑。

一、南通非遗保护与传承现状

南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1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3项省级、148项市级和360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从项目类型看,涉及民间文学、传统文学、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大领域。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主要包括南通仿真绣、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梅庵派古琴艺术、南通板鹞风筝制作技艺、季德胜蛇药制药技艺、海门山歌、跳马伕、童子戏等,这些非遗项目记录着南通的历史,承载着南通人民的文化乡愁,是人民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载体。

今年以来,依托丰富的非遗资源,我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非遗保护与传承活动。1月,“万象更新”2023南通糖人面塑展在陆洪小镇五三美术馆开幕;2月,举办“万人猜灯谜 全城闹元宵”系列活动,充分展示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南通灯谜”的独特魅力,该项活动也被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列入2023年“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重点活动;持续推进“非遗进校园”工程,板鹞风筝“飞”进课堂,让广大师生领略到了南通本地非遗技艺的博大精深和无穷魅力。

二、非遗调研结果

(一)调研对象基本情况

非遗保护单位基本情况:参与调研的5家非遗保护单位共拥有6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项目类别涉及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等领域,分别属于第一批至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5家非遗保护单位均建有非遗项目档案,涵盖非遗项目的历史背景、内容和表现形式、流传变化过程、核心技艺、传承实践情况等方面。非遗项目档案以原始资料、非遗传承人口述资料、视频或动画、音频和图片记录等形式记录非遗项目,但尚未使用3D建模、VR等新技术记录非遗项目。

参与调研的居民基本情况:参与本次调研的75位居民,从性别来看,男性24人,女性51人;从年龄来看,主要集中在26-59岁;从学历层次看,主要集中在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90.7%;从就业状况来看,以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雇员为主,占比分别为30.7%、21.3%和26.7%。

(二)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特点

从对5家非遗保护单位和75位非遗保护单位所在地居民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在非遗保护与传承方面存在以下特征:

一是民众关注度较高,知晓度有待提升。调研结果显示,84%的居民对非遗非常感兴趣或者比较感兴趣。从非遗类型看,居民感兴趣的类型主要集中在传统音乐、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间文学。从居民对非遗了解程度来看,仅2.6%的居民表示非常了解我国国家级非遗项目,62.7%的居民表示比较了解,其余34.7%的居民表示基本不了解或者完全不了解;对于本地区的非遗项目,17.3%的居民表示非常了解,73.3%的居民表示比较了解,其余9.4%的居民表示基本不了解或者完全不了解。

二是民众诉求更趋多样,非遗场所供不应求。调研结果显示,居民对非遗的了解意愿较强,并且希望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了解非遗,主要包括电视栏目、影视节目、公益广告等,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主流新闻媒体设立的相关专栏、专题,全国或区域性非遗主题展览、展示和展演活动。在了解非遗的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依次有非遗场所较少,非遗展示展览活动较少,缺少专门的非遗公共数字平台。对于非遗公共数字平台,居民最希望具备的功能依次有非遗图文、视频线上展,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名录信息,非遗线下活动预告,非遗新闻动态和非遗场所查询。

三是非遗场所大受欢迎,展示环境有待提升。92%的居民表示对非遗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非遗工坊等非遗场所或者非遗主题展览、互动体验等活动非常感兴趣或者比较感兴趣,80%的居民表示去过非遗场所或参加过非遗展览、互动体验等活动。5家非遗保护单位均定期开展非遗展示展览活动。从活动类型看,居民最希望参与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依次有融入非遗的节日、庆典等民俗活动,非遗作品制作体验,非遗日常展示展览,非遗产品商店和非遗研学活动等。从有过非遗体验的居民反映的情况来看,非遗场所或者非遗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次有现代技术应用少,缺少AR、VR体验,参与非遗制作或表演的互动体验项目少,展览内容形式单一,不吸引人,设备陈旧老化,功能配套不全等。

四是融合发展大势所趋,普及力度有待加强。依托旅游景点、文化街区、文化产业园区等文旅资源,植入传统非遗项目,使游客在游玩中感知非遗魅力,助推非遗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已成为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现实路径。调研结果显示,5家非遗保护单位中4家单位的非遗项目与旅游产业实现融合发展,居民最希望看到的非遗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式主要有非遗融入节日、庆典等民俗活动,非遗进驻景区、街区、度假区,非遗主题场馆、景区,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等。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普及力度来看,仅24%的居民认为力度很大,68%的居民认为力度一般,其余8%的居民认为力度较小或者基本没有力度。非遗保护单位认为,非遗项目传播普及力度不足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相应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非遗产业化开发不足(5家非遗保护单位中2家单位非遗项目实现产业化开发),非遗与旅游融合度偏低。

五是非遗研究形式多样,科技应用明显滞后。开展非遗科研工作是非遗保护单位提升自身水平的重要途径,调研结果显示,5家非遗保护单位均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4家单位出版、发表或发布非遗研究成果、举办非遗相关学术会议,1家单位创建了非遗相关学术期刊。但在非遗记录研究、保护传承和传播普及过程中科技应用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主要有缺少用于科研和科技应用的经费,传播展示过程中的AR、VR等现代技术设备不足,进行科技研究的专业人员匮乏等。5家非遗保护单位仅1家单位应用了AR、VR等智能交互技术,人工智能、全息投影、人脸识别、语音控制等感知智能、机器人、3D打印技术等前沿技术尚未有非遗保护单位使用。

三、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存在主要问题

非遗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程,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在体制机制、政策支持、资金扶持、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缺制度,非遗保护体制机制亟待完善。目前,我市非遗保护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台非遗项目相关的单项法规或制度,尚未出台非遗传承人认定和管理相关办法或条例,尚未制定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和规范。档案建档标准不一,缺乏规章制度来规范,缺乏非遗资源的普查或专项调查,缺乏非遗相关专家,非遗传承断代严重,愿意传承的人比较少,缺乏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支持,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非遗保护专业队伍力量薄弱,由于生产方式、生活环境发生变化,非遗生存空间萎缩。

二是缺经费,非遗保护政策支持亟需发力。非遗保护单位的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支出,目前我市非遗保护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财政扶持资金相对有限,大多只能维持基础的保护,国家级、省级专项保护资金一般跟着项目走,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并且缺少连贯性,不利于非遗项目长期稳定的保护与传承。调研结果显示,5家非遗保护单位在非遗保护与传承方面存在15-100万元的经费缺口。

三是缺平台,非遗保护平台载体亟待升级。一方面,非遗传承场馆空间有限。蓝印花布博物馆表示,项目传承保护基地空间有限,展陈空间及蓝印花布研学体验区域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游客参观、体验需要,无法动静结合地展示蓝印花布的艺术魅力。另一方面,公共数字平台亟需提档升级。我市目前已整合非遗信息形成开放共享的公共数字平台,但尚未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三维全景等前沿技术。

四是缺人才,传承人员体系亟需健全。非遗保护的关键是对传承人的保护。目前,我市共有市级以上传承人287名,其中国家级传承人7名,省级传承人41名。市级非遗保护机构人员相对完善,但各县(市、区)保护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非遗保护工作者身兼多职,不能全心投入非遗保护工作。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很多传承人年龄也越来越大,虽然荣誉传承人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发展,但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

四、提升我市非遗保护水平的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非遗保护体制机制。提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规范化程度,尽快落实非遗保护、管理、传承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大力加强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和命名工作,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建设。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根据项目数量和等级拨付每年的保护费用,并形成动态增长机制。对各级代表性项目保护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是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非遗保护经费,用于项目保护规划编制、调查记录、理论研究、传承实践、传播推广等方面工作。对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给予经费补贴,鼓励其传习活动。对于征集、收购非遗珍贵资料和实物的征集费给予相应补贴,整理、出版专著的给予相应的出版经费。设立濒危项目专项保护资金,专门用于针对濒危项目的抢救性保护,做好濒危项目的记录保存工作。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提升非遗保护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大对传承人的支持扶持力度,加强青年传承人的培养。加大与高校、传承人工作室等机构的合作力度,鼓励整理出版相关研究成果和理论资料。保障非遗项目的传承场所,鼓励创建非遗研习体验基地,对获得省部级示范基地的项目给予奖励。组织非遗保护单位开展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促进整个行业快速发展。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积极组织“非遗进社区”“非遗进课堂”活动,推动各类媒体(电视、网络、报刊、书籍等)融入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大宣传,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体验和传播,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晓非遗、人人支持非遗的良好氛围。

五是促进融合发展,拓展非遗保护路径。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精神,我市应创造条件搭建传承载体,集聚规模优势,打造市级传承与展示相结合、生产与经营相结合、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传承基地,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秉承非遗创新性发展理念,积极探索“非遗+”融合发展新路径,通过“非遗+线上直播”、“非遗+旅游”等方式,推动非遗与产业、节庆、旅游、科技、教育相融合,不断提升非遗传承传播活力,释放非遗消费潜力,助推非遗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