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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政策下南通人口结构变动分析及思考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1-04 字体:[ ]

人口数量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投入要素,必须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过高或过低的人口数量都有可能阻碍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人口红利”为我国的快速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2012年我国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2011年减少了345万人,多年来首次出现了绝对下降,这意味着我国的“人口红利”开始趋于消失。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表明党和国家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通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最早也是最好的地区之一,连续13年成为全省唯一人口自然增长率负增长的城市,但是带来的影响也是明显的。近年来南通市人口一直处于净流出状态,劳动年龄人口已显现不足,因此必须对人口数量与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分析。本文以相关统计数据为基础,将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对我市未来五年人口结构的改变做出初步预测,提供参考依据。

一、生育政策调整的模拟方法

作为直接影响妇女生育率的重要因素,生育政策的变动自然而然引发人们对生育率变化的思考,这也就使得对妇女生育率变化进行预测成为研究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视角。从生育率预测的角度测算生育政策变动的人口变化,需要考虑已育一胎妇女的二胎累积效应,也就是指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而导致部分已育一胎的妇女想要生育二胎的愿望难以实现,一旦政策变动将这批人纳入政策目标人群,她们生育二胎的行为会在数年内发生并完成,年度出生人数和时期总和生育率会跳跃式上升。

生育政策调整的目标是妇女终身生育的孩子数,政策调整直接影响的也当然是同批人的终身生育行为,那么政策调整后,同批人受到的影响将大致相同,而不同批次人的生育行为受到的影响则不同。在政策调整时点已经进入育龄期的女性和尚未进入育龄期的女性在政策调整后将经历不同的终身生育模式。在政策调整时尚未进入育龄期的妇女将经历终身生育率为2的生育模式,而在2015年已经进入育龄期的妇女在调整前经历的是一孩生育模式,在调整后将经历带有爆发式累积效应的二胎生育模式

假定已经进入育龄期妇女,政策调整时她们恰好30岁,那么由于累积效应的存在,她们在未来的生育行为将不再遵循以往的生育模式,生育率将由于累积效应的释放而出现弹升(如图1中实曲线所示)。同理,在政策调整前已经进入育龄期的已婚妇女,虽然分布在各个不同的年龄上,但是她们都在政策变动的同一个日历时间点上改变自己的生育行为,按照新的带有爆发式累积效应的二胎生育模式生育第二个孩子。图1表示的仅仅是30岁妇女的累积生育效应,事实上,15~49岁的所有妇女都具有这种累积效应,而且这种累积效应是在同一个时期(即政策变动后的几年内)一并爆发出来。因此,政策变动后的二胎累积效应远超乎一般的想象。若从生育率预测的视角测算生育政策调整的人口学后果,有必要准确估算妇女的累积效应及其对妇女终身生育行为的影响,进而估算对时期生育水平、出生人口等人口指标的影响。在这一测算过程中,涉及妇女终身生育模式、孩次递进比、累积效应、生育意愿等多个参数,计算非常复杂,而且极易受到数据质量的影响。

图1:全面二胎政策对妇女终生生育行为的影响

11.JPG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和类型的影响,目前仅育一孩的育龄妇女的比重相对较高,这部分育龄妇女就是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调整的目标人群。生育政策变动后,历史累积的二胎生育能量的大小则取决于目标人群的规模以及妇女的二胎生育意愿。因此,为测算放开二胎生育下妇女生育水平和出生人口规模的变动,首先需要对现有仅育一孩的育龄妇女的规模和年龄结构进行估算,然后结合妇女的二胎生育意愿后,即可估计出政策变动后妇女多生育的二胎数量,也就是年度出生人口规模的变化。

二、仅育一孩的育龄妇女规模的测算

在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明确询问了被调查者的婚姻状况、生育子女情况,这两项指标可以提供我市一孩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规模等详细信息,根据201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可以得到2015年全市15~49岁一孩妇女分年龄组人数(见图2、表1),这部分人群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的目标人群。

全面二胎生育政策目标人群的年龄结构具有明显特征,总体呈随年龄增长而上升的趋势,这与南通市计划生育政策良好的实施效果有关。在30-40岁之间的人数波动较大,这与我国生育的生肖风俗相关。

图2:2015年南通一孩妇女分年龄结构图

单位:千人

2.JPG

表1:2015年南通一孩妇女人数表

年龄(岁)

单孩妇女人数(人)

年龄(岁)

单孩妇女人数(人)

15

0

33

38259

16

0

34

33166

17

0

35

30789

18

453

36

37920

19

679

37

35769

20

906

38

38033

21

2264

39

43353

22

3735

40

41315

23

9848

41

41429

24

14036

42

43467

25

24450

43

49013

26

32939

44

64294

27

37354

45

74255

28

39844

46

74029

29

33845

47

72104

30

25242

48

59087

31

25809

49

75840

32

27167

总计

1151810

百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南通市拥有一个存活子女的育龄妇女中,在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后满足生育二孩的女性人数为639304人,占比55.5%,这部分人群即为全面二孩政策后影响的目标人群。

表2:南通市一孩女性满足生育两孩时间分地区表

单位:人

地区

合计

单独两孩政策前

单独两孩政策后

全面两孩政策后

南通市

1151810

324461

188045

639304

崇川区

142996

48846

22272

71877

港闸区

42013

10377

6580

25056

通州区

192348

52136

35686

104526

海安县

124773

33914

17463

73396

如东县

159699

45556

26574

87569

开发区

36951

12908

5568

18476

启东市

128063

51124

14679

62260

如皋市

188552

23284

41760

123508

海门市

136415

46315

17463

72637

数据来源:2015年南通市1%人口抽样调查。

三、全面放开二胎后目标人群的生育意愿

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对出生人数和妇女生育率的影响不仅受到目标人群规模大小的约束,同时还与二胎生育意愿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夫妻认为的家庭理想子女数与他们实际计划或准备生育的孩子数并不一致。本文这里讲的生育意愿是指已育一孩的夫妻在政策允许下计划或准备生育二孩的比例。

近几年,针对妇女生育意愿的调查很多,尤其是在关于生育政策调整的讨论日趋热烈的背景下,针对生育意愿的调查更具有政策意义和现实意义,它们不仅是学者对未来生育率走势研究的数据基础,也为政府部门提供了关于生育政策调整的决策依据。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南通市人口计生委、2015年南通市统计局对不同区域做了单独夫妇生育二孩意愿的问卷调查,结果见表3:

表3:相关机构对单独夫妇生育二孩意愿调查结果

时间

调研机构

调查范围

调查对象

生育二孩意愿

2011

中国人民大学

人口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

“单独”夫妇

62%

2013

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

全国29个城市

20-44岁单独夫妇

60.80%

2014

南通计生委

南通

24-40岁非农业户籍、单独、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

25.0%低方案37.3%高方案

2015

南通市统计局

南通

按全市人口1%随机比率随机抽取

1.5%低方案15.8%高方案

以上针对单独夫妇生育意愿的多项调查结果均显示,目前南通市妇女生育意愿相对较低,本文以南通市统计局调查结果的两个方案分别进行测算。

图2显示目标人群的年龄分布并不规则。由于风俗习惯、身体条件的影响,不同年龄人群规模差异显著,因此在测算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目标人群的累积生育能量时,如果考虑二胎生育意愿在不同年龄妇女间的差异后,将得到更为精确的测算结果。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提供了已育一孩“单独”夫妇的分年龄二胎生育意愿,南通市调查结果如下:

表4:南通市全面两孩政策影响人群生育意愿表

年龄组

目标人数及生育意愿时间段

目标

人数

一年内

两年内

三年内

四年及

以后

想生,

未计划

不想生

没想好

1

2

3

4

5

6

7

8

总计

639304

0.36

0.44

0.32

0.12

0.28

84.24

14.25

20-24

5315

9.52

0.00

4.76

0.00

0.00

14.29

71.43

25-29

25309

4.00

5.00

3.00

1.00

1.00

43.00

43.00

30-34

27081

2.80

3.74

0.93

0.93

3.74

56.07

31.78

35-39

70865

0.00

0.71

0.71

0.00

0.36

70.71

27.50

40-44

146792

0.00

0.00

0.17

0.17

0.17

86.55

12.93

45-49

293331

0.00

0.00

0.00

0.00

0.00

92.06

7.94

50及以上

70359

0.00

0.00

0.00

0.00

0.00

91.73

8.27

可见不同年龄组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比例差异明显,正是由于此次调查,使得本文可以纳入分年龄二胎生育意愿参数,按照高低方案进行分别计算,计算结果如下:

表5:低方案计算结果

年龄组

小计

低方案意愿

(%)

出生人数(人)

一年内

两年内

三年内

四年及

以后

合计

总计

639304

1.5

2721

3227

2467

1202

9617

20-24

5315

14.3

506

0

253

0

759

25-29

25309

14.0

1076

1329

823

316

3543

30-34

27081

12.1

1012

1265

506

506

3290

35-39

70865

1.8

63

569

569

63

1265

40-44

146792

0.5

63

63

316

316

759

45-49

293331

0.0

0

0

0

0

0

50及以上

70359

0.0

0

0

0

0

0

表6:高方案计算结果

年龄组

小计

高方案意愿

(%)

出生人数(人)

一年内

两年内

三年内

四年及

以后

合计

总计

639304

15.8

28496

33798

25845

12590

100729

20-24

5315

85.7

3037

0

1519

0

4556

25-29

25309

57.0

4379

5410

3349

1288

14426

30-34

27081

43.9

3660

4575

1830

1830

11895

35-39

70865

29.3

1037

9339

9339

1037

20753

40-44

146792

13.4

1645

1645

8226

8226

19741

45-49

293331

7.9

6587

7813

5974

2910

23284

50及以上

70359

8.3

1718

2038

1559

759

6074

根据结果可见,全面放开二胎,低方案情况下目标人群将生育的孩子数为9617人,比高方案计算结果少91112人左右。结合南通市2016年实际出生二胎人数,对实际出生意愿进行反推。

2016年,南通市实际出生二胎人数18196人,根据表3进行推算,全面两孩政策新增的目标人群生育二孩人数占比55.5%,即10099人,介于高低方案计算结果之间。引用百分之一人口调查的年度生育比重,计算得出实际生育意愿为5.6%,即全面两孩政策将多为南通带来3.6万人的新出生人口,与高方案的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四、南通市二孩生育意愿偏低原因分析

(一)经济基础是决定生育意愿的最主要原因

2015年百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南通市育龄妇女在生育二胎面前望而却步的原因很多,其主要原因为受到经济状况限制,占比48.9%。本文通过过去十年南通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存款余额、房价三项指标,通过SPSS线性回归分析我市二孩生育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

表7:2006年-2016年南通市出生率及影响指标情况

年份

出生率

居住价格指数

人均收入

(元)

人均存款余额

(元)

2006

6.35

100.0

10035

18825

2007

6.08

103.9

11540

20467

2008

5.99

105.6

13158

26393

2009

6.24

100.3

14632

32014

2010

7.00

109.5

15856

37376

2011

6.80

111.8

18382

42113

2012

7.40

112.3

20993

49439

2013

7.10

115.0

23147

56876

2014

7.50

116.1

25340

63360

2015

7.60

118.5

27584

70469

2016

7.45

119.6

30084

76673

注:居住价格指数以2006年为定基价确定增速

线性分析结果



出生率

居住价格指数

人均收入

人均存款额

Pearson 相关性

出生率

1.000

.894

.896

.907

居住价格指数

.894

1.000

.948

.945

人均收入

.896

.948

1.000

.998

人均存款额

.907

.945

.998

1.000

结果显示,人均存款额与出生率相关性最高,为0.907,其次为人均收入0.896。这表明南通市生育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居民经济状况,与调查结果一致。

从收入增速看,南通市经济总量位于全省第四,但人均收入在全省排名近十年来均位于第六。2008年至今,人均收入由13158元提升至30084元,年均增幅10.9%,低于全省11.1%的年均增速,这表明南通市居民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还在不断拉大。

从GDP的初次分配看,GDP初次分配主要包括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居民部门三部分。2016年南通市政府、企业、居民三个口袋的收入比为22:34:44(合计100),相比2008年19:33:48的结构相比,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占比均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而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升反降,和全省15.0:34.1:50.9的结构相比,居民收入占比低了6个百分点。

从“三个口袋”的增长速度来看,2008年至今,南通市政府部门与企业的收入,年均增速分别为14.1%、13.0%,居民收入增速最低为11.0%。居民收入在收入分配中的占比较小。可见地区生产总值在人民收入、企业利润、财政收入“三个口袋”中的初次分配并非同步。

(二)育龄妇女年龄结构偏高

南通是全国人口老龄化较严重的地区, 2016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27.5%。另外,南通的老年人口数在持续增长,并且处于快速上升期。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到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8年时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20.51万人,1990年到2000年10年时间增加30.47万人,2000年到2010年10年时间增加39.93万人,2010年到2016年6年时间增加29.91万人。

图3:南通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金字塔图

3.JPG

老龄化严重直接造成全面开放两孩政策影响的新增育龄妇女年龄层偏高,处于女性黄金生育期(25-30岁)的人数只占4.8%。二孩生育意愿最高的三个年龄组(20-34岁)人数占比为9.0%,而生育意愿最低的三个年龄段(40岁以上人数)的比重79.8%。调查显示,超过39.2%的40岁以上育龄妇女,由于身体原因不愿生育二胎。

(三)养育体系偏奢侈品化

出生率的降低会导致整个养育体系奢侈品化,即平价的哺养和教育体系大幅减少。养育市场的奢侈品化是突然出现并且占据主流的,并没有经过市场经济竞争就直接胜出,因为评价市场早已被政策终结了。单胎家庭将所有的精力和财力集中在一个孩子身上时,这个孩子显然可以获得十分奢侈的哺育和教养条件。整个教育市场、哺育市场由于资源供不应求,价格水平不断提升,当前学区房价格不断走高、“天价”进口奶粉持续热卖,正是此原因造成的。因此当一个家庭有多胎生育意愿时,面临的是奢侈品化的养育体系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

奢侈品化不仅表现在经济上,同时表现在哺育孩子所耗费的精力上,单胎家庭使得整个家庭养育成员的时间都可以集中在一个孩子身上,从而使得较少时间照顾孩子的行为和市场都变得相对狭窄。对南通市政策影响的目标人群进行不愿生育二胎原因的调查显示,“没有时间”继“经济压力大”后排在第二位。

五、全面放开二胎下的人口愿景

从图4可以看出,南通人口出生率经历了如下五个阶段:

1.1971年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之后,人口出生率开始迅速下降

2.在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前出现了一次生育潮

3.1982年后开始平滑下降,但在1988年、2000年,受到生肖风俗的影响,出现了两次“龙年宝宝”的生育高峰

4.2011年国家在考虑病残情况、民族比例、婚姻户口等情况下,出台了部分情况允许生育二孩的新生育政策,出生率开始缓慢提高。

5.2013国家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决定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通市出生率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

图4:1970年-2016年南通市出生率分布图

4.JPG

一般来说,生育政策的变动直接关系着人口发展的未来态势。在全面放开二胎的情境下,南通未来人口总量、劳动年龄人口以及人口老龄化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总人口未来变化趋势

全面放开二胎,符合政策的目标人群规模为63.9万人,但由于二胎生育意愿不高,政策放开后不会带来出生人口以及妇女时期生育水平的急剧增加和剧烈波动,我市户籍人口总量不断减少的状况在未来五年内不会得到有效改观,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延缓总人口在未来的缩减趋势。考虑到除了已经有一孩女性除外,一定比例的尚无子女的家庭在开放二胎政策下也会选择生育两个孩子,在此情境下,我市户籍人口总量在十三五期末将突破770万,比维持政策不变多出5万人左右。

(二)未来人口金字塔

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不仅对未来人口总量及走势产生影响,同时也会优化我市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图5和图6显示了在是否放开二胎政策下,我市人口在2020 年的性别年龄结构金字塔。从图中可以明显看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对低年龄组队列人口规模的影响,能够改善我市人口平均年龄偏大的问题,减缓老龄化进程。这也意味着当这些批次的人口逐渐进入学校、就业市场、老龄期后,对我市教育、就业、医疗等将产生一定的冲击。

图5:未开放二胎政策下2020年人口金字塔图

5.JPG

图6:开放二胎政策下2020年人口金字塔图

6.JPG

(三)劳动力资源的未来供给

未来劳动力资源的供给会受到生育政策调整的潜在影响。全面放开二胎,妇女累积的二胎生育能量得以释放,出生人口规模增加,相当于是增加了劳动力资源的未来供给。当新出生的人口在未来进入劳动力市场后,可以明显缓解劳动力资源面临的短缺局面。但是在这部分人群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前,与政策不变相比,生育政策的调整导致的直接影响是劳动年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份额出现下降,这是由于生育政策的放开增加了少儿人口的规模,分母扩大,分子未变,导致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社会抚养负担加重。当然,这种现象并不会一直持续,在新出生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将逐渐改善。

(四)未来人口老龄化形势

生育政策的变动虽然不能影响未来三、四十年内老年人口规模的变动,但是可以直接影响人口老龄化指标的分母即总人口规模。放开二胎生育政策,增大了人口老龄化指标的分母值,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老年人口比重的增长趋势。多出生的人口在多轮生育周期后,将会对老龄化的环节起到更为明显的作用。

六、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的对策分析

“全面二胎”政策自出台以来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很多妇女表示并不是不想生,而是不敢生和生不起。前文中已经提出,决定新生二胎数量的决定因素在于目标人群与生育意愿两个方面,因此,要使“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好,关键在于提高目标人群的生育意愿,把占比14.3%的“未想好”群体转化为“想生”群体,转“心动”为“行动”,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落实“两聚一高”政策,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增加居民收入是提升二胎生育意愿的基础。在不断提升经济实力的同时,要注重提升居民收入。省委“两聚一高”报告明确指出富民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百姓富”是全面小康的直接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是公共财政的根本属性。建立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收入分配改革步伐,逐步加大居民收入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初次分配比重。同时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方面更多实行普惠制,增加老百姓的获得感

(二)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人口生产具有社会属性,属于公共领域问题。公共领域存在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政府要不断完善自身职能,提高服务能力,使其呈现正外部性效应即一个经济主体做出行为活动的同时不影响别人反而使别人从中受益。所以政府部门在贯彻落实全面二胎政策的同时应实采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来共同承担人口生产的成本,如增加教育设施配备、搭建免费的游乐场所等等。如果让私人家庭全部承担此类消费费用,将会有更多的人选择不生二胎,因此要调动人们生育的积极性,应从降低生育成本入手,让社会承担一部分生育成本。给予孕妇适当的优抚政策。给予孕妇更长的假期,政府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并促使生育与养育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减轻家庭与父母养育子女的负担。

(三)构建完善的二胎生育配套体系

首先要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如户籍制度,医疗卫生保健制度、法律制度等,确保二胎人口合法、健康地补充到我市人口中来;其次在公共服务项目方面,不断扩充医疗队伍、增设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置新生人口;最后在社会保障方面,不仅要涉及新增人口的社会保险等传统社会保障范畴,还应该包含所有关于人口权利的保障方面。除此之外,应建设更多的公共设施如更多的托儿所、幼儿园等,以便迎接二胎新生儿的到来。

(四)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会增加新生儿数量,对儿科医疗的需求会越来越大,然而现今儿科医生缺口较大,妇幼保健机构较少。要解决好儿童就医问题应该加强儿科继续教育、增加全科医生在儿科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完善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合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加大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升儿科医生的待遇,加强儿童疾病预防管理等等。但是,各类保障政策政府都应提前进入准备工作,保障设施和政策越完善,“全面二胎”政策越能达到预想的效果。


能源统计处供稿

执笔:张  磊

核稿: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