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3.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2位。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比重为72.5%,较上年提高了8.7个百分点;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和5.9%,办公楼的比重较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的比重较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全市10个板块中,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地区有:苏锡通、如皋市、崇川区、启东市、如东县和通州区,增速分别为12.2%、6%、5.8%、5.5%、5.2%和3.6%,六个地区合计拉动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3.5个百分点。
撰稿处室:投资处
撰 稿 人:石林君
审 核 人:王 领
审 签 人: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