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985/2019-00537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统计局 文号: 通统办发〔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4-15 发布日期: 2019-04-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985/2019-00537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统计局
文号: 通统办发〔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4-15
发布日期: 2019-04-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4-22 17:49 累计次数: 字体:[ ]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南通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应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政府统计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结合行政权力事项的实施情况,全面依法推行政府统计机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事项、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事项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推动将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展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公布我局牵头的相关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和后续举措。

(三)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社会民生数据,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处室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四)按进度公开统计数据,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进一步增加发布内容,特别是反映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新动能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指标数据。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坚持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解读工作模式,运用更加丰富翔实的数据,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产品,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

(五)主动做好统计宣传。加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分析,通过官方网站“统计分析”栏目,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详细分析数据波动原因及经济运行新特征;加强统计智库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数据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按计划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做好数据解读、统计知识普及、统计工作宣传等,及时传递权威信息。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的“定向定调”作用,形成多层次、多角度、协调配合、持续有效的统计宣传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七)用好“一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南通统计微讯”公众号,“数据南通”APP等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配合官方网站做好数据发布、政策解读和互动服务,继续采用图解、动画、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宣传,更生动地反映统计数据,更通俗地解读经济形势,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八)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要在公文审签单上设立“公开属性”栏目,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其公开属性,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十)优化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维护长效机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和具体工作实际对目录内容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确保目录充分体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精神,全面覆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内容。

五、进一步强化保障体系

(十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处室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策解读,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要抓好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

(十二)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对标赶超活动,对标先进,查找差距不足,制定赶超措施,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