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4:5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局及统计局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统计局信息,主要内容有:

1.统计局规章、统计局及统计局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2.统计局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3.统计局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4.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统计局人事任免;

6.政策解读;

7.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局的其他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申请渠道和方式

申请人填写《南通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南通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nant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电子版本(见附件),也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南通统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南通统计局办公室,邮编:226018。

3.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南通市统计局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南通统计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513-85215763,联系电话:0513-85215771。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明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至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或相应网站查询。

(三)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施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统计局办公室是统计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统计局信息和受理公开统计局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统计局办公室;

邮 编:226018;

联系电话:0513-85215771;

传 真:0513-885215763;

电子邮箱地址:nttjjbgs@126.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依申请公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