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财务报销审批程序
南通市统计局财务报销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切实增强财务报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现对局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经办人填写支付凭证,备齐附件。
经办人须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差旅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会议(培训)费、设备及用品购置费、公务用车费、劳务费、邮电水电费等不同类别费用报销要求,备齐附件材料。经办人须对支付凭证和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报销凭证上签字认可。
二、处室负责人证明、签字。
处室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支付凭证和相关附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报销凭证上签字证明。
三、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分管领导须认真审核支付凭证和附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报销凭证上签批。
四、财务负责人审核,盖章。
财务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支付凭证和附件,对其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报销凭证上盖章确认。
五、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大额支出须经主要负责人签批)。
分管财务领导对所有支付凭证和附件进行签批。
六、现金会计支付。
现金会计填写费用报销封面,负责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正式结报手续。
以上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