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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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统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统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 本单位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本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本局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局在门户网站公开。
第八条 局信息化处牵头负责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局监察室负责对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本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责任明确。
第十一条 本单位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市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核算全市和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
(三)拟订全市统计工作的规定,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统计巡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统计监审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人才、新兴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等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九)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指导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地方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协助管理省统计局驻本市和各县(市)区调查机构。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统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处(培训教育处、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办公室、行政服务处、统计执法检查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经济运行监测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信息化管理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组织。
局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南通市农村经济调查队(南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南通市统计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南通市农村经济调查队(南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8年部门市统计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突出“一个中心”、把准“四个着力点”,进一步深化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市《实施方案》分步走、轮动式出成果,加快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数库与智库。
(一)突出一个中心抓龙头。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任务和工作引领,通过举办专题宣讲、主题大讨论、分组学习等多层次活动形式,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十九大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理解经济社会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准确认清我市统计改革发展面临的新阶段,寓学于做、学做结合,努力将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指导统计工作的实践。
(二)着力四大领域抓重点。一是全力以赴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奠定经济普查坚实基础,充分运用、深化星级管理办法,统全、夯实基本单位,集中精力打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攻坚战。二是科学创新开展重大监测统计。创新工作机制,探索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方式,准确高效开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绿色发展综合评价、特色小镇建设等监测统计工作。三是整合优化推进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宏观经济运行可视化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建立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为主、本地联网直报落地系统为辅的“一套表”监控格局;启动统计全业务处理系统建设,完成需求设计;整合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资源,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四是稳妥有序推进重点方法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尽早实现GDP下算一级;力争在全省率先正式编制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确保投资统计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做好数据的衔接、优化和夯实。
(三)着力三项能力抓提升。一是增强统计协调推动能力。最大限度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将统计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机制,加快将部门统计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出台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关文件升级版,着力解决统计改革中的难点痛点。二是增强统计业务管理能力。实现由“做”到“管”的思维转变,以贸易专业为试点,建立统计业务管理办法,力争在1-2年内推广到全部专业。解放人员力量,开发、推广专业数据快速处理程序,有效减少机械化工作投入。三是增强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注重提升执法质量,完善执法人员动态信息库,组建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标准严格的统计执法人员队伍。注重培育依法典型,注重惩治严重违法案件。
(四)着力两大职能抓服务。一是拓展统计监测范围。结合我市在“1+3”重点功能区中的定位、结合建设上海北大门的对接进程,探索建立一批反映临港经济、信息产业、科创平台建设等领域情况的监测制度;完善反映本地区新经济、“3+3+N”重点产业体系发展情况的统计制度。二是提升分析研究品质。探索建立调研分类管理办法,以适用性为导向,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的分析研究。把握重大发展主题,深入做好对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两聚一高”发展进程的客观呈现;把握重要发展时点,深入做好改革开放40周年、“十三五”规划中期等阶段发展成就的全面展现。
(五)着力三项要素抓建设。突出人才、平台和制度三大要素,推进组织架构建设,形成比较完整的智库建设体系。以青年干部为主力军,吸收全市各级统计机构业务骨干和系统外专家型人才,组建一支30人规模的首席经济分析师队伍;建成统计科研基地,开辟研究论坛,逐步搭建成熟的交流平台;建立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为推出高端智库产品集聚人才资源和智慧源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93.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83.26万元,增长5.9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93.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393.7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9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26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总计1393.77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20.4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调查项目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6.31万元,增长 1.3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 173.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 66.95万元,增长38.62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增加。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3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06万元,增长12.29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56.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80万元,减少28 %。主要原因是专项普查经费减少、财政压缩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393.7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3.77万元,占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393.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37.37万元,占88.78 %;
项目支出156.4万元,占11.22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3.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26万元,增长5.9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93.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26万元,增长5.9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22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1万元,增长1.3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17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95万元,增长38.62 %。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37.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4.92万元、津贴补贴362.04万元、奖金157.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8万元、住房公积金80.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60万元、离休费29.72万元、退休费26.09万元、生活补助3.62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4万元。
(二)公用经费18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1.04万元、培训费8.64万元、公务接待费6.24万元、工会经费5.70万元、福利费15.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82万元、特需费0.2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5.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26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37.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4.92万元、津贴补贴362.04万元、奖金157.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8万元、住房公积金80.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60万元、离休费29.72万元、退休费26.09万元、生活补助3.62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4万元。
(二)公用经费18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1.04万元、培训费8.64万元、公务接待费6.24万元、工会经费5.70万元、福利费15.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82万元、特需费0.2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5.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86.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5万元,降低2.06%。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和培训费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统计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15.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26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22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24万元,比上年减少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标准和接待人次。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6.04万元,比上年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费支出。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43.94万元,比上年减少30.86 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型普查培训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8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8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试点单位)
2018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