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市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核算全市和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
3、拟订全市统计工作的规定,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统计巡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统计监审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人才、新兴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等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9、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指导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地方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协助管理省统计局驻本市和各县(市)区调查机构。
12、承办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市统计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监察室)、法制处(培训教育处、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办公室、行政服务处、统计执法检查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经济运行监测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信息化管理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组织。
2、局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南通市农村经济调查队(南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南通市统计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南通市农村经济调查队(南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常态化实施8项配套改革行动计划
1、在统计方法制度上,主动对接“顶层设计”。抓好以GDP核算为龙头的方法制度改革。严格实施GDP统一核算,及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基础数据的跟踪监测,强化核算相关基础数据质量评估。全面推进投资统计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新老制度双轨运行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培训指导。积极推进能源统计改革,扎实开展能源生产、流通和消费月度调查,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探索建立我市循环经济、资源消费、生态文明等统计制度。稳步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扎实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季报改月报统计工作,探索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家庭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加快推进贸易统计改革,认真做好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上零售等统计调查工作。
2、在统计数据质量上,持续强化全程管控。修订完善各专业主要指标审核评估办法和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将夯实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作为前提,通过“三查一审一跟踪”,做实数据载体;将强化联网直报的即报、即审、即验作为重点,着力做好联网直报数据落地再审核,增设平台催报提醒功能,努力推广联网直报环境下的电子台帐建设,抓好动态跟踪;将统计监审、行政指导、统计执法“三合一”方式作为保障,抓好监督检查。
3、在统计数据资源整合上,不断提高自主管理能力。重点实施统计联网直报数据“落地工程”和部门数据“一套表工程”。出台部门数据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数据交换清单,将“八项工程”等重点领域监测指标、GDP核算基础数据纳入部门“一套表”建设范围;对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增加专业指标、扩充数据量,建设规范统一、分级使用的宏观经济数据库。
4、在准确评价发展成果上,重点聚焦经济发展新常态。着重抓好“八项工程”、全面小康、民生幸福“六大体系”、农业基本现代化、文化建设等重大统计监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联席会议,增加培训频率,摸索方法经验。更加注重对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研发、信息化等转型升级热点的跟踪监测,加强新兴业态统计;更加注重对城镇化、生态环境、城乡居民收入等民生改善领域的跟踪监测,强化数据分析服务;更加注重对大市场、综合体、商业街等消费业态的跟踪监测,主动适应消费形势转变。
5、在统计基层基础上,着力提升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县、乡、村居、企业、部门和市本级“六位一体”的规范化建设。对县级、乡镇、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组织“回头看”,将规范化建设加快向村一级和市本级延伸推进。健全企业统计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统计规范化的示范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规范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文件,对我市乡镇统计“一合三统一”赋予在新时期发展的新内涵;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加强局机关统计业务和政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内部数据交换更新规范》,不断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6、在统计治理模式上,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对社情民意调查、企业景气调查、统计业务培训采取全部或部分外包的形式开展工作,摸索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从而使各个专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丰富专业调查内容、加强基础业务指导、做好深度分析研究上,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资源的应用水平。
7、在统计能力提升上,加快培养统计复合型人才队伍。继续举办全局性的“数海讲坛”活动,注重拓宽讲座主题和内容;分别举办市、县层面第九届和第五届青年论文交流评选活动,抓好优秀统计分析和处室课题的组织评选,注重提高统计科研成果的时效性,努力在6月前形成一批科研成果。
8、在统计宣传上,努力扩大统计影响。巩固健全统计部门和媒体的长效合作制度,增强统计信息对外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对各类统计舆情的动态监测和危机化解水平。完善统计新闻发布制度,继续做好经济运行的深度解读,将年度统计新闻发布会正式进入市政府发布厅发布。加强拓展“数据南通”、南通统计微讯等服务平台的功能建设,“数据南通”完善主动推送、个性化定制功能,南通统计微讯增设分类查询功能。分层面分步推进统计部门各类服务产品、服务平台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率、应用率和影响力。
(二)力争实现3大重点领域突破
1、全面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在综合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上实现新的突破。以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和“数据南通”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基础,正式启动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二期建设,建成包含基础数据存储系统、专题应用挖掘系统、经济预警监测系统、“数据南通”发布系统在内的宏观经济数据库,实现“一库归集、多点发布、智能化挖掘、可视化呈现”的目标。
2、积极对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统计诚信体系上实现新的突破。参照全省《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着手研究我市统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方案,形成我市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办法。
3、切实转变统计治理模式,在政府统计购买服务上实现新的突破。积极帮助县级统计部门培育统计中介机构;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扩展到更多专业;南通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官方统计组织把关,民间机构具体实施”的方式正式投入使用,着手开展各项专项调查。
(三)精心组织3大重点统计调查
1、精心组织1%人口抽样调查。健全机构、配足人员,抓紧做好经费落实和设备采购,抓好PDA采集下的数据质量控制,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切实提高调查工作的组织水平。
2、精心组织企业创新调查。充分利用我市开展试点工作期间取得的“第一手”经验,严格按照时序进度,扎实做好单位确认、数据采集、资料审核、数据开发等各个环节任务,全力以赴完成企业创新调查工作。
3、精心组织大型普查各项工作。抓紧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公报的发布、资料的编写、课题的开发研究工作,全面形成普查成果。启动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做好普查机构、人员、经费、物资、方案设计、试点等相关准备工作。
(四)加快形成3大统计精品系列
1、建立重点领域动态监测机制、热点问题密切跟踪机制、突发情况快速反应机制、数据资源深度开发机制,形成统计服务精品系列。着力做好民营工业企业、重点商贸企业、市级中心镇、在建能耗项目的跟踪监测;着力强化五项重大监测、战略性新兴产业、核算基础数据、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分析等部门统计联席会议;着力开展新行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专题调研,将动态跟踪监测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题调研分析制度向更多专业、更广领域、更高频次延伸拓展。着力抓好统计出版物、统计分析资料、统计科研成果等统计产品的开发应用,使成果更加丰富、更有深度、更具参考价值。
2、对接国内较高层次培训师资,培育本地统计教育师资,开展针对统计管理人才、统计基层骨干、统计青年干部等不同层面的业务培训,形成统计业务培训精品系列。建立以基层需求为主要导向的业务培训机制。积极实施“三年轮训计划”,分专业、分层面、立体式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培训在三年时间内基本实现所有乡镇、重点企业统计人员全覆盖。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继续举办不同层面的主体班次,扩大乡镇(街道)、部门统计人员的参与范围,科学设计课程,使培训在培养宏观视野、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上更有针对性。
3、充分发掘基层亮点,培育基层典型,形成统计双基建设精品系列。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巩固和完善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培育“双基”建设成果,组织做好申报全省“双基”建设优秀成果的各项工作,加快复制推广首席统计员制度、“一合三统一”等先进经验,适时召开全市统计“双基”建设成果展示交流会议,使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成绩得以全面展现。
第二部分 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南通市统计局2015年收入总预算1151.76万元,支出总预算1151.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各类统计调查业务费等项目支出。
1.从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76万元。
2、从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899.16万元,项目支出252.6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南通市统计局“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南通市统计局机关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年南通市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 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费36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等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年南通市统计局支出预算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51.76 | 一、基本支出 | 899.16 |
1.人大事务 | 二、项目支出 | 252.6 | |
(1)行政运行 |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3)…… | |||
2.政协事务 | |||
…… | |||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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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安全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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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支出 | |||
……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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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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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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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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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乡社区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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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农林水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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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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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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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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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金融支出 | |||
……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
…… |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十八、其他支出 | |||
…… | |||
合 计 | 1151.76 | 合 计 | 1151.76 |
2015年南通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一、“三公”经费合 计 | 63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 |
(二)公务接待费 | 27 |
(三)公务用车费 | 36 |
其中:1.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6 |
2.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 | |
4.执法执勤及特种业务用车购置费 | |
二、会议费 | 45 |
三、培训费 | 96.5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等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