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困难挑战,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好上又好、能快则快发展,主要指标符合预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3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470.0万人,增长2.6%,城镇化率64.4%,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年末户籍人口②766.7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7.45‰,人口死亡率7.75‰,人口自然增长率-0.3‰。
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③676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6.1亿元,增长0.7%;第二产业增加值3170.3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3231.8亿元,增长10.7%。人均GDP达到92702元,增长9.3%。按2016年平均汇率计算,人均GDP为13961美元。
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2亿元,因“营改增”政策因素影响下降5.7%(同口径增长0.5%),其中,税收收入456.8亿元,下降12.3%,税收占比达到77.4%,比上年同期下降5.9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7%,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就业持续增加。全年新增就业人数8.59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67万人。全年提供就业岗位34.6万个。年末从业人员达458万人,其中,第一产业96万人,第二产业213万人,第三产业149万人。
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④140069元/人,比上年提高9.8%。
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演进为5.4:46.8:47.8。“两新”产业较快发展,完成高新技术产业⑤产值6883.1亿元,增长12.6%,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46.0%,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六大新兴产业⑥完成产值5074.2亿元,增长11.8%,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33.9%,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投资结构加快调整,产业项目加快投入,完成市级重大产业项目投入830亿元;服务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49.8%,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县区实现生产总值4293.2亿元,增长9.5%,快于市区增幅0.3个百分点,其他在工业应税销售收入、工业用电量、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进出口总值等方面,县区增速也快于市区。县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6亿元,下降7.5%,降幅高于市区增幅4.2个百分点。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更趋浓厚,全年新登记私营企业2.53万户,年末累计达17.3万户;新登记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316.0亿元,年末累计注册资本8829.4亿元。全年新登记个体户6.9万户,年末累计达48.5万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资金数额76.7亿元,年末累计资金数额336.5亿元。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3811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达75.8%;全年民营工业增加值2123.2亿元,增长11.3%,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63.8%。
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⑦稳步增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4元,比上年增长9.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47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41元,比上年增长8.5%。
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27元,比上年增长8.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217元,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440元,增长11.5%。
年末,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电冰箱114台,空调211台,移动电话258部,家用电脑102台,家用汽车60辆。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电冰箱107台,空调136台,移动电话245台,家用电脑59台,家用汽车34辆。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8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1.5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7%。
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2.3,物价总水平比上年增长2.3%,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8%,消费品价格上涨1.9%。八大类消费价格呈现“六涨一平一降”的态势。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人数149.6万人,比上年增加2.7万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60.5万人,比上年增加3.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1.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在职)达13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2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万人。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50家,床位数3954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92家,床位23466张。全市拥有养老床位总数(含社区养老)69985张。年末农村五保对象21057名,集中供养9744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111.2%。全年结婚登记55641对。
三、农林牧渔业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91.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2.0%。其中,农业产值294.6亿元,与上年持平;牧业产值159.1亿元,增长2.6%;渔业产值164.0亿元,增长1.9%。全年粮食亩产417.8公斤,下降3.9%。
粮食播种面积778.3万亩,增长0.4%;棉花种植面积28.7万亩,下降40.0%;油料种植面积172.5万亩,下降5.4%;蔬菜种植面积204.2万亩,增长2.5%。
四、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⑨增加值3330.4亿元,增长9.8%,其中,轻重工业分别增长6.8%和11.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长7.5%,股份制企业增长10.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7.6%。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4683.6亿元,增长10.2%,利润总额1110亿元,增长8.1%。亏损企业亏损总额86.2亿元,增长108.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七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增长4.2%,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28.9%,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初步核算,全市能源消费总量2427.9万吨标准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⑩为0.361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3.97%。
全市实现建筑业增加值539.4亿元,增长5.8%。全市建筑企业承建施工面积7.17亿平方米,增长4.9%。全市建筑队伍人数170万人,建筑队伍遍及39个国家和地区,年末出国人数0.77万人;年末全市拥有特级资质建筑企业15家,拥有一级建造师8780人。2016年新增鲁班奖3项,累计共获91项,居全国地级市之首。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4812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民间投资3621.5亿元,增长6.6%,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75.3%,回落1.9个百分点;工业投资2406.4亿元,增长8.2%,其中技改投资1664.7亿元,增长9.1%,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69.2%,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市服务业投资达到2396.1亿元,增长11.8%。完成基础设施投资717.4亿元,增长5.8%。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584.1亿元,下降15.5%。商品房施工面积5102.3万平方米,下降5.1%,其中,普通商品房施工面积3692.8万平方米,下降5.5%。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1049.3万平方米,下降17.1%,其中,普通商品房竣工面积771.5万平方米,下降6.3%。商品房销售面积1200.8万平方米,增长28.0%,其中普通商品房975.1万平方米,增长53.3%。
六、国内贸易和旅游业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2.9亿元,增长10.7%。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942亿元,增长11.0%;农村消费品零售额690.9亿元,增长9.7%。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消费品零售额2406.8亿元,增长10.5%;住宿和餐饮业消费品零售额226.1亿元,增长11.9%。
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9.5%,石油及制品类增长4.8%,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8.7%,服装鞋帽针织纺品类增长13.1%,日用品类下降1.8%,金银珠宝类下降11.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6.6%。
全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总人数3810.1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国内旅游者3792.11万人次,增长12%,旅游住宿设施和居民家中接待过夜海外旅游者18.0万人次,增长4.1%。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33.83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其中,外汇收入1.25亿美元,增长7%。年末全市拥有旅游星级饭店80家,旅行社163家,A级旅游景区(点)48处,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11个。
七、开放型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值2035.3亿元,增长3.8%,其中,出口总值1516.7亿元,增长7.0%;进口总值518.6亿元,下降4.5%。年末与我市建立进出口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201个,比上年减少8个。全市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5798家,增长7.2%。
全年新批外商投资项目329个,比上年增长4.4%,其中,千万美元以上项目194个,比上年增长15.5%;新批协议外资60.5亿美元,增长20.8%;实际到账注册外资23.9亿美元,增长3.1%。
全年新批境外投资项目112个,中方协议投资额1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1%。
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额10.5亿美元,下降10.0%;完成对外承包劳务营业额20.1亿美元,下降17.6%;新派劳务人员9149人次,下降35.8%;年末在外劳务人员23948人,减少5.2%。
八、交通、邮政电信业和电力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229.1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兴东国际机场年末拥有国际航线4条、开通周航班量13班,国内航线23条,开通周航班量171班,完成旅客运输量153.8万人次,增长32.4%;全年民航货邮吞吐量4.27万吨,增长18.2%。年末铁路南通站始发列车28对;全年铁路客运量380.7万人次,增长36.0%;货运量104.8万吨,增长17.3%。全年公路货运量11737万吨,增长5.8%;公路客运量6761万人次,下降5.5%。
南通港全年货物吞吐量22614万吨,增长3.6%,其中,进港13429万吨,增长3.9%;外贸吞吐量5811万吨,增长12.8%。集装箱吞吐量82.7万标准箱,增长9.0%,其中,外贸航线36.1万标准箱,增长15.5%。
年末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77.72万辆,比上年末减少16.82万辆。其中,载客汽车126.60万辆,增加18.09万辆;载货汽车7.63万辆,增加0.59万辆;摩托车42.13万辆,减少35.59万辆。年末全市个人汽车保有量达120.41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7.59万辆。
全年实现邮政业务收入37.4亿元,增长31.0%,电信业务收入65.4亿元,增长4.8%。年末全市固定电话用户179.7万户,比上年减少26.1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100.2万户,减少35.4万户;住宅电话用户152.1万户,减少5.23万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819万户,减少115.1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891.8万户,新增31万户,其中固定宽带互联网用户247.6万户,新增41.5万户,无线宽带互联网用户644.3万户,减少10.5万户。
全年用电量374.8亿千瓦时,增长7.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8亿千瓦时,增长15.3%;第二产业用电量269.8亿千瓦时,增长4.5%,其中,工业用电量265.7亿千瓦时,增长5.0%;第三产业用电量43.7亿千瓦时,增长17.3%。全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3.5亿千瓦时,增长13.8%。
全市拥有发电装机容量1030.3万千瓦,其中燃煤火电厂装机737.7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71.6%,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燃气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182.7万千瓦、52.8万千瓦、13.1万千瓦、44.0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比重分别为17.7%、5.1%、1.3%和4.3。
九、财政、金融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2亿元,同口径增长0.5%,其中,增值税增长66.9%,改征增值税增长143.2%,营业税下降48.6%,企业所得税下降11.5%,个人所得税下降30.1%,契税增长13.5%。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0.1亿元,增长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57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6%,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全年金融机构新增本外币存款1486.6亿元,年末存款余额11330.6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5395.4亿元,比年初增长319.9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808.8亿元,比年初增长707.3亿元。全年金融机构投放贷款814.9亿元,年末各项贷款余额6896.6亿元。
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4.5亿元,比上年增长23.4%;本年提取公积金68.6亿元,增长27.9%。全年新增公积金开户人数13.1万人,年末开户职工人数达97.2万人。
年末全市拥有保险机构76家,保险行业从业人员3.1万人。全年保费收入270.7亿元,比上年增长51.0%,其中,财产险收入59.7亿元,增长9.6%;人寿险收入170.7亿元,增长63.8%。全年已决赔款及给付111.3亿元,增长53.3%。
年末全市上市公司37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31家,比上年新增5家,上市公司通过首发、配股、增发、可转债、公司筹集资金237.5亿元。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年末总股本265.6亿股,市价总值3559.2亿元。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978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产品876项;年末拥有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含企业研究院)6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52家,院士工作站43家;新建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9家,重点实验室5家。全年有14项科技成果获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7项;获国家专利优秀奖10项。年末,全市共建成科技孵化器51家,其中国家级12家、省级26家。全年专利申请量45557件,比上年增长31.0%;专利授权量24337件,同比减少6.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9303件,增长6.4%,发明专利授权量2725件,增长22.9%,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8.32件,增长21.7%。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61%,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
全市拥有普通高等学校8所,年末在校学生9.48万人;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2.4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8所,在校学生6.02万人;普通高中46所,在校学生7.73万人;普通初中160所,在校学生15.86万人;小学322所,在校学生32.7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学生0.11万人;各级各类幼儿园462所,在园儿童17.06万人。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文化馆9个,文化站97个,公共图书馆10个,“农家书屋”1650个。全市拥有博物馆(纪念馆)24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106项,其中国家级10项,省级53项。全市拥有广播电视台7座,年末数字电视用户223.79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88.7%。全市全年共免费登记一般作品版权4.2万件。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437个,印刷发行单位2100个。全市拥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47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5个。
2015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313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2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站)9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个,卫生监督所7个。卫生机构床位数38892张。卫生技术人员4.37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80万人,注册护师1.82万人。
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其中市区27个,市区以街道(镇)为单位建成率100%。全市累计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498个,行政村覆盖率100%。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91%。
全年成功承办了5项次全国赛事、8项次省级赛事。全市拥有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俱乐部196个,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9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6%。体育彩票销售创历史新高,全年销售额13.6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新增绿地600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43.6%;日供水能力达到160万立方米,水质综合指标合格率100%;市区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全年市区新增路灯、景观灯23748盏,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9.7%。
全年共新建(改造)燃煤火电、热电机组脱硫设备6套、脱硝设施6套、除尘改造6套,锅炉平均脱硫效率达8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50%以上,烟尘排放基本达到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全市各地根据实际划定了禁燃区范围。
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为:二氧化硫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3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70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年均值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达263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1.9%。长江南通段主流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7.1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9分贝,均符合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29起,死亡333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6.9%和15.5%,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含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151起,死亡155人。全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7人。全市共发生火灾2104起,死亡5人,受灾1136户,烧毁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592.7万元。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256起,死亡426人,伤1143人,直接经济损失264.7万元。
注释:
①公报发布的数据均为2016年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②公安部门统计口径调整,年末户籍人口为2016年11月末数据。
③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修订。
④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国内生产总值(以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与全部从业人员的比率。
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和江苏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2012修订版)的通知》(苏科高[2012]332号)进行统计,包括航空航天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和新材料制造业。
⑥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制造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⑦城乡居民收入状况、消费支出状况、住房状况和耐用消费品拥有状况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计算得到。2016年,南通共抽取794户城镇家庭、530户农村家庭开展调查。
⑧居住类价格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住房租金、自有住房和水电燃料等价格。
⑨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⑩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建筑业统计范围为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房地产投资统计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信贷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发电装机容量、用电量来自供电公司;铁路运输数据来自铁路办;公路运输数据来自交通局;港口货物吞吐量数据来自港口局;民航数据来自兴东国际机场;电话用户、宽带用户、移动互联网用户等数据来自经信委;城市污水处理、建成区绿地率、城建数据来自城乡建设局;货物进出口数据来自南通海关;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数据来自商务局;户籍人口、民用汽车、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公安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邮政管理局;旅游数据来自旅游局;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发改委;保险业数据来自保险行业协会;养老数据来自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科技、专利等数据来自科技局;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视数据来自文广新局;体育数据来自体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卫计委;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安监局;粮食产量、城乡居民收支、物价指数等数据来自南通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