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985/2023-00400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综合处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日期: | 2023-08-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重点企业研发投入 统计报表制度 |
索引号: | 014207985/2023-00400 |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综合处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
发布日期: | 2023-08-09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重点企业研发投入 统计报表制度 |
南通市重点企业研发投入
统计报表制度
南通市科技局制定
2023年6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
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南通市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NT107) 4
南通市重点企业R&D项目情况(NT107-1表) 5
南通市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NT107-2表) 6
四、附录 8
(一)分类目录 8
(二)主要指标解释 10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重点企业研发活动主要情况,摸清全市研发活动相对密集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相关企业研发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为季报调查报表。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企业法人单位研究开发项目和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三)本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分类标准及规定。
(四)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基层数据。
(五)本制度中调查表式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二、报表目录
表号 |
表名 |
报告 期别 |
统计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日期 及 方 式 |
各县(市、区)科技机构数据审核、上报截止时间 |
NT107表 |
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 |
季报 |
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相关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
企业法人单位 |
1-5月数据于6月25日24时前填报; 1-8月数据于9月25日24时前填报; 1-11月数据于12月25日24时前填报 |
1-5月数据于6月30日24时前; 1-8月数据于9月30日24时前; 1-11月数据于12月30日24时前完成审核、上报 |
NT107-1表 |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
季报 |
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相关重点企业法人单位的全部研究开发项目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NT107-2表 |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
季报 |
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相关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三、调 查 表 式
重点企业基本情况
表 号: |
N T 107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表机关: |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通统函〔2023〕13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 0 2年 季度 |
有效期至: |
2024年6月 |
|
企业类型 |
代码 |
选 项 |
||
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 |
1 |
□是 □否 |
||
是否为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内企业 |
2 |
□是 □否 |
||
是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
3 |
□是 □否 |
||
是否建有研发机构 |
4 |
□是 □否 |
||
近三年有发明专利或授权 |
5 |
□是 □否 |
||
是否承担过科技计划项目 |
6 |
□是 □否 |
||
是否享受过税收优惠 |
7 |
□是 □否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研育种相关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1-5月数据于6月25日24时前填报;1-8月数据于9月25日24时前填报;1-11月数据于12月25日24时前填报。县市区科技机构1-5月数据于6月30日24时前,1-8月数据于9月30日24时前,1-11月数据于12月3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表 号: |
NT107-1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表机关: |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通统函〔2023〕13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 0 2 年 季度 |
有效期至: |
2024年6月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来源 |
项目 开展 形式 |
项目当年 成果形式 |
项目技术 经济目标 |
项目 起始 日期 |
项目 完成 日期 |
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 阶段 |
项目研究开发人员 (人) |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人月) |
项目 经费 支出 (千元) |
||||
其中:政府 资金 |
*其中:用于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 |
||||||||||||||
*其中:企业自主开展 |
*委托外单位开展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研育种相关重点企业法人单位的全部研究开发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1-5月数据于6月25日24时前填报;1-8月数据于9月25日24时前填报;1-11月数据于12月25日24时前填报。县市区科技机构1-5月数据于6月30日24时前,1-8月数据于9月30日24时前,1-11月数据于12月3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究开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开展形式”按《研究开发项目开展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当年成果形式”按《研究开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究开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
“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研究开发项目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带*部分指标仅限高技术制造业大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型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企业法人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所在企业法人单位和部分行业龙头企业法人单位填报。
5.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若6≠000000,则5≤6且5≤202312且6≥202301
(2)8>0 (4)9>0 (5)10>0 (6)10≥11
(3)若第2项的有效代码为30,则第7、8和9项免填。
(4)10≥12(9)12=13+14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表 号: |
NT107-2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制定机关: |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
|||||||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文 号: |
通统函〔2023〕13号 |
|||||||
单位详细名称: |
202 年 1- 月 |
有效期至: |
2024年6月 |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数量 |
||||||
甲 |
乙 |
丙 |
丁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
人 |
1 |
|||||||
营业收入 |
千元 |
2 |
|||||||
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 |
人 |
3 |
|||||||
(1)研发全职人员 |
人 |
4 |
|||||||
(2)研发管理和服务人员 |
人 |
5 |
|||||||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合计 |
千元 |
6 |
|||||||
其中:(1)日常性支出 |
千元 |
7 |
|||||||
其中:人员人工费用 |
千元 |
8 |
|||||||
直接投入费用 |
千元 |
9 |
|||||||
(2)资产性支出 |
千元 |
10 |
|||||||
其中:土地与建筑物 |
千元 |
11 |
|||||||
仪器与设备 |
千元 |
12 |
|||||||
(3)其他支出 |
千元 |
13 |
|||||||
(4)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千元 |
14 |
|||||||
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有基础研究活动的单位填报) |
千元 |
15 |
|||||||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 |
件 |
16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研育种相关重点企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1-5月数据于6月25日24时前填报;1-8月数据于9月25日24时前填报;1-11月数据于12月25日24时前填报,县市区科技机构1-5月数据于6月30日24时前\1-8月数据于9月30日24时前\1-11月数据于12月30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3.标注“*”符号的指标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6≥7+10+13+14
(2)7≥8+9
(3)6>15
四、附录
(一)分类目录
1.研究开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
代码 |
研究开发项目来源 |
说明 |
1 |
本企业自选项目 |
|
2 |
政府部门科技项目 |
包括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以及由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项目。 |
3 |
其他企业(单位)委托项目 |
|
4 |
境外项目 |
|
5 |
其他项目 |
2.研究开发项目开展形式分类目录
代码 |
研究开发项目开展形式 |
10 21 22 23 24 30 40 |
自主完成 与境内研究机构合作 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 与境内其他企业或单位合作 与境外机构合作 委托其他企业或单位 其他形式 |
3.研究开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
代码 |
研究开发项目成果形式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
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 软件著作权 应用软件 中间件或新算法 基础软件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咨询评价 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 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 其他 |
4.研究开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
代码 |
研究开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 |
说明 |
1 2 3 4 5 6 7 8 9 |
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 技术原理的研究 开发全新产品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提高劳动生产率 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节约原材料 减少环境污染 其他 |
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 |
5.研究开发项目进展阶段分类目录
代码 |
研究开发项目进展阶段 |
1 2 3 4 |
研究阶段 小试阶段 中试阶段 试生产阶段 |
(二)主要指标解释
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NT107-1表)
研究开发根据企业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项目名称 按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计划书、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有关立项资料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归集的项目具体名称对应。
项目来源 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本企业自选项目;2.政府部门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单位)委托项目;4.境外项目;5.其他项目。
项目开展形式 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开展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0.自主完成;21.与境内研究机构合作;22.与境内高等学校合作;23.与境内其他企业或单位合作;24.与境外机构合作;30.委托其他企业或单位;40.其他形式。
项目当年成果形式 按重要程度选择项目当年最主要的成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01.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02.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03.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04.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05.软件著作权;06.应用软件;07.中间件或新算法;08.基础软件;09.发明专利;10.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1.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技术论证、咨询评价;1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13.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14.其他。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 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节约原材料;8.减少环境污染;9.其他。
项目起始日期 填写项目列入企业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研究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研究开发项目的年月。项目起始日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项目完成日期 填写项目技术鉴定的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如项目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000000;如项目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跨年项目当年所处主要进展阶段 按项目当年所处最主要进展阶段填写相应代码,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研究阶段;2.小试阶段;3.中试阶段;4.试生产阶段。非跨年项目该指标免填。
项目研究开发人员 指报告期内编入研究开发项目并实际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参加该项目人员对应。若研究开发人员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研究开发项目,可重复填报。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 指报告期内研究开发项目中研究开发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月计算。如某研究开发项目有2个研究开发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分别为7个月和10个月,则该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1×7+1×10=17(人月)。对于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每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项目经费支出 指报告期内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实际经费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项目有关费用对应。
本年项目经费支出中政府资金 指报告期内研究开发项目中使用的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研究开发经费合计,包括科技专项费、科研基建费、政府专项基金和补贴等。
本年项目经费支出中用于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指报告期内研究开发项目中用于开展相关基础理论(原理)研究的经费支出,包括纯理论研究项目的全部经费支出,也包括一般项目中涉及科学理论(原理)研究部分的支出。
企业自主开展指报告期内用于科学原理研究经费中企业自身开展研究的经费。
委托外单位开展指报告期内用于科学原理研究经费中企业提供给外单位(如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研究的经费,包括通过纯委托或合作研究等形式。
3.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NT107-2表)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数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两部分,不包括不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包括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雇用的港、澳、台、外籍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建筑业企业期末从业人数反映了建筑业企业报告期末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情况。
营业收入 指在一定时期内,商业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获得的货币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如商业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饮食业的饮食品销售收入、服务业的服务收入、仓储企业的仓储收入、运输企业的运费收入、代办运输收入等。发生商品销售取得收入时,一般通过“营业收入”会计科目核算,报表填列该会计科目下的总金额。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参加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合计。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子科目里涉及的全部人员对应。
研发全职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研发人员中实际从事研发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及以上的人员。在企业研发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专职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的人员、企业办研发机构中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以及管理和直接服务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以外主要从事研发项目活动的人员可视作全职人员。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中管理和服务人员 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中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和为项目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研究开发项目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办技术中心、科研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地、实验室等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包括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含中试车间、实验室、试验基地等的工人)。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合计 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研究开发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人员人工费用 指报告期内企业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究开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人员人工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直接投入费用 指报告期内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直接投入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指报告期内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该指标应与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委托研发费用对应。
研究开发费用中资产性支出 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固定资产原价。该指标应与企业有关会计科目计入的形成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原价对应。对于研究开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有基础研究活动的单位填报)指报告期内企业用于基础研究活动的费用合计,仅限有基础研究活动的单位填报。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 指报告期末企业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