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985/2020-0023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统计局 文号: 通统发〔2020〕10号
成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5-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南通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985/2020-0023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统计局
文号: 通统发〔2020〕10号
成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5-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南通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南通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5-13 11: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统计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本局各处室,农调队,调查局:

经局党组讨论研究,现将《2020年南通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处室要进一步细化要点任务,排好时间表,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应的具体举措,确保形成合力,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南通市统计局

                                                                2020年4月17日


2020年南通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南通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落地转化的关键之年,是南通经济总量过万亿的突破之年,也是全面探索建设新时代南通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启动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总量过万亿的发展大局,聚焦大项目突破年,以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为引领,建设“六位一体”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为主题,强化机关作风整治为主线,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为我市实现“三个全方位”、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一、持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谋划新时代统计工作蓝图

    1.开展统计治理现代化专题研究。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统计治理领域的深入贯彻落实。在全市统计系统掀起学习全会精神高潮,举办专题讲座;紧密结合统计改革发展方向,组织市县两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集中开展学习研讨,探索统计治理体系建设。(责任主体:执法处、综合处;协同主体:办公室)

    2.开展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专题研讨活动。将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列入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各层面必学内容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比学赶超意识。开展领导班子集体调研,在全体党员干部中举办“金点子”征集活动,形成一批加强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南通发展的研讨成果。(责任主体:人事处、党总支;协同主体:各处室)

    3.开展建设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研究。增强新思想在加强高质量统计工作中的指导运用。完成《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研究》省级重点课题,围绕统计体制、统计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服务、统计开放、统计生态“六位一体”内容,努力推动课题成果转化为落地举措,初步形成“十四五”时期全市统计改革发展规划。(责任主体:办公室、综合处;协同主体:人事处、执法处、信息化处)

    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核算工作责任机制,建立由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提请市“两办”印发《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形成“专业+部门+板块”三项联动机制,制定出台《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开展对部门核算基础指标数据季度监测,做好统一核算改革下对县(市)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的测算工作,确保核算基础数据高质量。(责任主体:能环处;协同主体:各业务处室)

    5.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完成机构组建、经费预算、人员选调、普查试点、普查小区划分、户口整顿、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普查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开展普查登记,加强登记调查数据的审核比对、查遗补漏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获得全面真实的普查数据。(责任主体:人普办)

    6.深化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推进监测评价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监测预警和平台督办。加强我市与苏南等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比较研究,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成果的反映。按时召开季度部门联席会议,积极推进部门一套表在数据采集、监测和分析过程中的使用,力争将部门一套表系统与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接,加强对部门监测数据报送的预警督办。(责任主体:综合处;协同主体:各业务处室)

    7.完善“2+6”经济运行多轨监测机制。适应经济发展和核算改革要求,优化10个主要经济指标、14个核算基础指标“双轨监测”体系。巩固重点工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联系点制度,建立劳资专业跟踪监测制度,着力加强“后疫情期间”对经济影响的分析研判,为确保全市如期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决策咨询。(责任主体:综合处;协同主体:工业处、能环处、投资处、贸外处、服务业处、社会处)

    8.加强重点开发园区统计调查工作。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全方位融入苏南”战略部署,扎实做好通州湾、苏锡通等重点开发园区统计工作。增设苏锡通科技产业园独立统计管理机构代码,按照市级考核和上报要求,分别做好园区各项主要指标的独立统计和分区域合并统计工作。对通州湾、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实行独立核算,准确反映开发园区在经济增长中的“排头兵”作用。(责任主体:能环处、贸外处;协同主体:各业务处室)

    三、集中推进重点领域统计任务,着力建设高质量统计工作体系

    9.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综合整治。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引导、制度管控、执法监督的三维支撑。力争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列入市委党校培训内容,依法依规做好统计信用信息采集与共享,加强全社会统计诚信引导。完善统计数据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四下”调查单位数据评估使用办法。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督查,继续推进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对有责修订企业进行“回头看”;抽取全市不少于2%的联网直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县(市)区实现全覆盖。(责任主体:执法处、综合处;协同主体:各业务处室)

    10.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在GDP统一核算改革统领下,持续推进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研究改进农业、工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扎实开展5000万元以下项目联网直报,编制2018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深化年度服务零售测算工作,完善地方特色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做好全市“四下”单位调查工作,确保做到速度衔接、数据压实。(责任主体:各业务处室)

    11.构建“1+X”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体系。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为龙头,重点加强反映新发展理念、培育新增长点领域的统计监测。探索研究新经济、新基建、新消费、重点园区、高端制造业等领域监测指标体系;制定重大项目用能监测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竣工、转化达产等全流程监测办法,做好全市产业项目建设考评工作。持续深化绿色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文化产业、妇女儿童等一批重点监测,及时形成监测报告,全方位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进程。(责任主体:综合处;协同主体:工业处、能环处、投资处、贸外处、社会处)

    12.提升智库型统计服务水平。以打造精英式服务团队、提供高精尖服务产品、畅通多平快服务渠道为着力点,进一步发挥统计智库作用。建立统计专家信息库,组建一定规模的统计智库核心团队,强化核心团队在经济形势分析和统计科研中的建言献策作用。办好市、县青年干部优秀统计科研成果评选交流活动,常态化开展“集中调研周”活动,确保形成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统计研究报告。做好 “十三五”以来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反映;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启动课题研究、资料开发等后续工作;推进历年统计年鉴数据电子化。(责任主体:综合处;协同主体:各处室)

    13.加快统计开放进程。坚持共享双赢,拓展统计资源在全社会的使用开发。做好与政府数据开放资源建设的无缝对接,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可视化平台面向部门、基层和全社会使用的功能开发建设。探索政校、政企协同合作机制,加大统计大数据的开发运用。以提升公众统计素养为着力点,加强互动型统计宣传建设,办好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探索建设统计网上史料馆。(责任主体:办公室、信息化处;协同主体:各处室)

14.优化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以规范统计基础、夯实源头数据为导向,加强科学管理。深化基本单位名录动、静“两库”建设,开展名录库质量核查。建立乡镇联系点制度,提升乡卡信息在开展农村统计服务中的运用。推进统计工作台账试点,完善限额以下贸易统计“金样本”电子记账制度;试行乡镇投资统计部门联报。强化统计巡访,力争将GDP统一核算改革等重点工作纳入对部门和各地的统计督察。(责任主体:各业务处室)

    四、着眼规范加强基础建设,着力夯实统计各项保障

    15.增强基层基础建设引导力。完善统计“双基”建设标准,探索乡镇(街道)“星级”创建模式,分星级树立示范引领,着力提升乡镇统计改革创新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拓展局领导基层联系点“下沉一级”,全面推行局领导与乡镇(街道)统计办挂钩共建制度,加强理论辅导、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的跟踪指导。(责任主体:执法处;协同主体:相关处室)

    16.增强依法行政推动力。巩固“法治型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自查、验收。建立健全市县、部门层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和问责机制,修订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出台统计执法检查相关配套规范。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各项任务,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部门信箱、阳光信访等各类办件质量,协助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责任主体:办公室、执法处;协同主体:相关处室)

    17.增强统计业务驾驭力。强化各专业在条线、部门层面的多轮统计业务培训。适时邀请省局专家来通就GDP统一核算改革、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等开展覆盖市县、部门的集体业务授课。加强宏观经济运行可视化平台、部门统计一套表系统在县区、部门的延伸应用培训,着力提升统计工作质效。扎实做好全市统计系统人员在线学习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责任主体:教培办;协同主体:综合处、能环处、信息化处)

    18.增强网络安全防范力。构建集安全管理、预警监测、督查通报等为一体的网络安全制度体系,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制。升级改造统计专网,扎实开展系统等保测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网络安全岗位培训,定期进行网络安全自查、检查。(责任主体:信息化处)

    五、聚焦激发统计干部精气神,着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

    19.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最重要行动。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升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水平。(责任主体:执法处、党总支;协同主体:各处室)

    2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年度10项重点任务。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理论学习中的深化落实,积极争创全市“先进党组中心组”。完善集体谈心谈话制度,年内至少举办1次青年干部集体谈话交流。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开展重大统计舆情应急预案演练,对统计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实行季度自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平稳、高度统一。开展好“我身边的小康”主题宣讲进基层活动。(责任主体:办公室、人事处;协同主体:综合处、信息化处)

    21.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继续争创党建优秀服务品牌,完成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发挥“三项机制”导向作用,改进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有序推进干部职务职级并行,积极开展青年干部赴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对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党员培养、发展和岗位交流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责任主体:人事处、党总支;协同主体:相关处室)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严格实行检视问题月度整改报告、季度督查通报制度,推动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以扎实的作风和坚决的执行力落实全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主体:各处室)

    2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继续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实施会议文件预报审核制度,不断优化对县(市)区统计工作的综合考核办法,着力减轻基层负担。(责任主体:办公室、党总支;协同主体: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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